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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 流转价格可查询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3月08日16:05  半月谈
农用地流转平稳进行 农用地流转平稳进行

  上海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方志权反复用“静悄悄”这个词来描述沪郊农用地流转的平稳进行。他说,上海农地已进入“合同管理”时代,二轮延包确地确权确利、流转平台建立、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形成,“像这样关涉农民利益的大事,能在静悄悄中完成,是不容易的”。

  半月谈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发现,源头规范、透明公开、价值发现、利益协调,可能就是沪郊土地承包经营能够“静悄悄”平稳运行的几个“诀窍”。

  “立此为据”,源头规范

  确地确权确利以公平为本,而且要“立此为据”,有所凭信,这就是源头工夫。上海在完成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基础上,建立规范的管理平台,顺势把沪郊的农用土地推向“合同管理”新阶段。

  据上海市农委的最新统计,从2009年启动的上海稳定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承包关系工作已经完成,共涉及9个区县、97个涉农乡镇、1113个村。至去年11月底,承包合同签订率为99.68%,权证发放率已达99.44%。

  在沪郊乡镇,不少干部都感慨:“做这个工作,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,很难,很细致,有时真感觉是针线活。”有共性情况,更有个别情况,有些问题“不直接碰到,任你怎么想也想不到”。

  有的农户过去因为种田负担重,放弃了承包田,现在政策好了,又想要回来,怎么办?有的夫妻离了婚,承包地的利益关系如何处理?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,必须按规定、凭政策,耐心地一一解决。

  在确地确权确利的同时,上海实施农地承包管理创新,建立了“可查询、可追溯、可汇总”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,信息库覆盖市、区县、乡镇和村四级,使得全市承包信息成为有管理、有信用度的决策资源。

  在上海浦东航头镇,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汪林福让记者点击了镇上的管理平台。在承包管理模块中,有农户数、农业人口、耕地面积、承包面积、机动地面积等详细数据,承包合同按编号、签订日期、发包方及承包方、面积等分类信息完整录入。浦东农经站副站长邵青说:“源头规范了,承包管理的基础就打好了。”

  流转上平台,价格可发现

  据乡镇干部回忆,以前村民之间流转土地,很随意,很不规范,“有的口头说一下就完了,有的在手边可以找到的废纸或香烟纸上随便写几句就算了”。这些都是矛盾隐患,口说无凭、约定不明,不利于管理,不利于利益平衡,不利于农村和谐。

  “流转上平台、价格可发现、规范又有序。”上海市农委负责人说,上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已全面建成并正常运行,累计建设完成74家乡镇流转管理服务中心,基本实现上海涉农地区承包地流转管理与服务的全覆盖。

  每个乡镇管理服务中心配备3名至5名管理人员,各村明确1名流转信息员,指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,逐步形成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农村承包地流转市场机制和管理服务体制。

  在上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平台上,专辟了“土地流转”模块,实时、透明、公开地发布流出和受让信息,对流转合同进行备份和管理,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管。在实时平台中,记者看到,承包农户可以发布自己的流出意向,包括所在村组、姓名、面积、流转方式、用途、意向价格、年限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。

  有受让意向的一方,就可以上这个平台,寻找中意的流出信息,在平台上进行“供需配对”。如果一个地块有多家中意,还可以适度合规地竞争,综合条件较好者得。

  上海市奉贤区农经站站长翁大钢对记者说,“流转上平台,好处很多”,供需双方是在公开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达成一致的,不仅流转效率高,而且稳定,双方利益都有保障。

  他打开平台的记录举例说,潘垫村二组的农民自愿委托村里,由村里统一经过镇土地流转中心平台对相关的128.14亩土地进行流转意向登记。与此同时,上海奉平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要求受让承包土地,通过流转平台,双方在价格与期限达成一致的情况下,流转交易成功达成。

  流转上平台,还为上海都市型农业的发展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。从上海市农业部门的一份汇总材料中可以看到,沪郊流转出的承包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和蔬菜,基本实现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,经营面积在500亩以上和100亩至300亩之间的比重最大。通过流转管理,建立了流转价格发现机制,对流转价格可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。

  有纠纷,先调解后仲裁

  利益之所在,没有矛盾纠纷是不现实的。有矛盾不可怕,关键是要建立矛盾的疏导和解决机制。上海在农地流转中设立矛盾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机制,“先调解、后仲裁”,尽量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和基层,让相关各方“话有处说、理有处评”。

  据上海市农委介绍,上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已形成。9个涉农区县全部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,共配备仲裁工作人员35名,聘任专、兼职仲裁员102名;97个涉农乡镇均建立了调解机构,聘请调解员237名。至去年11月底,上海已受理的820多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中,已调处818件,调处率达99.3%。

  沪郊奉贤区,是国内最早的农地纠纷调解仲裁试点地区之一。在采访中,奉贤区农委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调解仲裁的目的是“灭火”,其本身的公正性是其中的一个“支柱因素”,“要让大家都感到这个体系可信赖,那才能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”。这不仅是一个原则问题,而且还表现在许多操作细节上。

  他举了一个例子,“法律文书的送达到位”,这个细节也是很有讲究的。有些农民工作场所不太固定,有些对邮件等不太上心,如果只是“一寄了之”,很可能当事农民一个疏忽,没有及时得知相关的信息,就会产生新的矛盾。

  因此,奉贤区在纠纷仲裁过程中,坚持“两种方式同时通知”的做法,做到“双保险”,不仅挂号邮寄,还要求村干部上门送达通知,确保各种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当事人手里。仲裁也不能“一裁了之”,裁决书还要确保可操作性,这样才能“案结事了”,大家都能接受。

  土地稳,则农村稳。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,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石。上海农地“合同管理”的探索正在进一步深化,农业部门的人士说,今后上海农户手中的承包经营权证中,会贴上“更为精细的地块位置图”,方位、边界“一清二楚”,就像城里人的房产证一样。(《半月谈内部版》2012年第3期,记者 李荣)

  扩展阅读

  农村土地建公租房,“破冰”后更要防走偏

  我国近年来不断探索前行的土地制度改革在2012年又有新突破: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、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,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,可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试点,目前京沪已获批准。

  这是今年保障房建设的一个新亮点。农村土地通过建设公共租赁房进入保障房市场,是一个新的探索。然而,如何规范操作、平衡各方利益、防堵制度漏洞,保持正确的改革方向,是各级政府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。

  农村土地试建公共租赁房引关注

  在2012年上海市两会上,上海市市长韩正表示,根据国家的批准和安排,上海从制度上允许农村集体用地流转进入社会公共租赁房的建设,正按照已经批准的方案加快推进实施。

  韩正指出,2003年上海已开始在一些农村集体用地方面进行试点,住房对象主要是工业园区的务工人员,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目前,上海市正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,把农村的集体用地通过各种流转方式,用来建设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房。

  2009年上海市出台《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》,提出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、主要定向提供给产业园区、产业集聚区内员工租住的市场化租赁宿舍”。2010年上海市出台《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》规定,“可综合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,适当集中新建”。

 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李东表示,上海土地资源紧张,包括外来常住人口在内相关人员的住房保障任务较重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试点,是对公租房建设的重要支持。

  李东告诉半月谈记者,今年上海将有一批项目纳入试点。目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、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等部门正一起进行具体安排。

 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邹劲松介绍,2012年北京市将积极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,以扩大公租房来源,北京市海淀区唐家岭租赁房是试点项目之一。

  据了解,唐家岭租赁房项目总体建筑规模为10余万平方米,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,利用村里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,计划今年开工。建成后参照公租房管理模式,向住房困难的北京居民和在周边科技园区工作的员工出租,具体分配方案和租金标准等尚在细化中。

  各方如何取得“多赢”

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建设公租房,能否取得“多赢”效果?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联明村的“联明雅苑”提供了一些启示。

  联明雅苑地块原是联明村属企业用地,但企业效益低下。另一方面,处于上海城乡接合部的联明村聚集了大量制造型、商贸型企业,员工多为外来务工人员,其居住问题日益突出。

  对此,联明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,决定改造原企业用房并建设单位租赁房。村民代表大会决定,每家每户集资10万元以上用于建房,建成出租后每年以7%的收益返还。2008年9月,联明雅苑开工建设,2010年6月全部装修完毕,总投资9300万元。

  据介绍,联明雅苑总建筑面积逾2.5万平方米,有两幢公寓楼,404套出租房屋,其中二室户72套,每套面积为70平方米;一室户332套,每套面积45平方米。半月谈记者在现场看到,小区附近有便利店、菜场、幼儿园和运动设施,出入均有保安把门,进出每个单元还要凭门禁卡。

  负责联明雅苑项目开发、运营管理事务的上海联明实业总公司经理沈海明介绍,小区由专业的物业公司管理,租金低于市场价格,从2010年9月招租后就十分抢手,常有公司一次性租用几套、几十套作为员工宿舍。

  2011年,小区出租率达到100%。此外,该小区还成为村民新的收入来源。据介绍,去年联明村村民从小区租金中获得的收益超过500万元,今年有望进一步增加。

  联明雅苑被政府部门认定为公共租赁房项目,住户可在水、气等价格方面享受优惠政策。李东说,这一项目缓解了周边来沪员工的居住需求,探索出了一条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新途径、新办法。

 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,农村集体用地试点建设公共租赁房,将解决多个问题:

  首先,解决部分城中村问题。以北京东四环为例,区域内有多个小产权房在售,而且农民搭建的出租房也缺乏规划,集中由村集体建设公共租赁房有利于协调规划。

  其次,增加房源供给。村集体成立公司建设管理公租房将明显增加供应,缓解目前楼市的供需压力。

  第三,解决外来低收入人口居住问题。之前的政策主要考虑北京户籍人口,新政策将惠及五环外部分城乡接合部的外来中低收入人口,有利于分流城区人口。

  “破冰”后如何稳步前行

  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探索,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曾经走偏,比如小产权房的变相兴起等。为此,国土资源部2011年曾专门下发《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要防范和杜绝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,严肃查处小产权房,维护良好的管地用地秩序。

 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公共租赁住房,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,土地权属要清晰。半月谈记者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获悉,上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的试点,遵循“布局合理、村镇自愿、平稳有序”等原则,针对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,有需求才进行试点建设,而不是随便摊开。

  对于这种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的公租房与小产权房的区别,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建租赁房的用地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,按照规划建设,建成之后不得入市交易,不能出售或变相出售。

  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,不能出售给个人,只能配租给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,并纳入城市公租房规范管理。根据北京公租房政策,公租房的租期一般为3年,最长不超过5年,有效杜绝了以长期租赁的方式变相出售公租房。

 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认为,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,目前相关的法律、制度等还不完善,后期可能会出现多方利益争端,尤其是集体建设用地的拥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分割问题。他建议,在试点过程中,应加快完善、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案,不断防堵可能出现的制度漏洞。(《半月谈内部版》2012年第3期,记者 叶锋 刘德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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